2009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深化和丰富警务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建设,推进工作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警务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全力推进警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工作。在2008年建立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警务信息公开考核、警务公开考评、责任追究办法等公开制度的基础上,2009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主动公开、警务信息发布协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民主评议、受理投诉举报、警务信息公开季度考核、警务信息公开统计、等公开制度,规范警务公开各项工作,明确具体工作流程,有力促进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和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深化和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招投标等信息。
(四)强化督查,提供有力保障。采取多种方式加大警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形成月检查、半年检查、年终检查和随机督查的工作机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情况
暂无数据。
三、警务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单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2010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大力推进警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重点加强基层所队的警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警务信息公开法规制度和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
(三)不断加强警务信息公开督查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加大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不断促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警务信息公开考评工作。加强警务信息公开季度考核和警务公开年终考评工作,扎实推进警务信息公开工作。
201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