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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办公室:
根据省政府2022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23年1月16日—2月17日。
二、考评对象
(一)政务公开考评各县区政府(4家),市直有关部门(38家)。
(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评各县区政府(4家),市直有关部门(33家)。
三、考评内容和环节
(一)政务公开。
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网上考评、日常工作、重点领域信息报送情况(市直)或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县区)等方面。
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0%)。
主要考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及时性、可获取性、规范性,年度报告的内容质量,运用图表、图片丰富年度报告发布形式,增加可阅读性等。
2.网上考评(60%)。
市政务公开办根据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全省政务公开考评要求,明确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内容。专业机构根据年度考评内容制定考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考评。对各县区政府开展网上考评时,除重点考评县区政府本级外,分别抽取县区直部门5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5家,按照6:2:2的比例汇总形成各县区网上考评总成绩。
3.日常工作(20%)。
主要考评省政务公开办反馈问题、全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及通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
4.重点领域信息报送、专项工作落实情况(10%)。
重点领域信息报送主要考评市直有关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及时性;专项工作落实情况主要考评各县区基层两化目录建设和内容更新发布情况及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涉农补贴项目表及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公开情况、规范性文件库建设情况、基层政务公开行动提升情况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以及创新做法和工作宣传情况等。
(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主要包括日常工作、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互动交流4个方面。
1.日常工作(33%)。
主要考评国办及省政府办公厅抽查、全市监测、通报整改、考核评价等。
2.政府网站(31%)。
重点考评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政府网站内容时效性和准确性、网民监督、网站域名、网站名称规范性等。
3.政务新媒体(27%)。
重点考评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信息转载、交流渠道等。
4.互动交流(9%)。
考评政务咨询、留言公开和调查征集等。
四、考评结果运用
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评结果将分别纳入各县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直有关部门机关效能考核。其他涉及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评的项目分值,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的成绩均以本次考评结果计入相应分值。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考评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二)考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考评内容、评分标准、时间节点进行考评,保证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联系人:王培(政务公开) 刘小燕(政府网站) 陈辰(政务新媒体)
联系电话:5555840。
附件:1—1.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1—2.政务公开考评指标
2—1.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评对象
2—2.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1—1
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4家)
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谯城区。
二、市直有关部门(38家)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管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亳动办、市乡村振兴局、市数据资源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供销社、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残联、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附件1—2
政务公开考评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
|
本年度报告的及时性、可获取性、规范性;年度报告的内容质量;运用图表、图片丰富年度报告发布形式,增加可阅读性。未按规定公开本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年报内容撰写质量不高、相关内容缺少的,表格内容填写错误,数字出现逻辑问题的或与往年年报存在雷同情况的,将扣减相应分值。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扣5分;年报内容单一,撰写质量不高,未能体现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的,扣5分;年报数据不准确的,每出现一处错误扣1分;年报内容缺失、出现严重格式、内容、逻辑错误,与往年年报内容重复的,此项不得分。 |
网上考评(60分)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开经济发展政策、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等信息公开内容。公开财政、金融、稳产业链供应链、促消费和有效投资、保能源安全、保障基本民生等政策实施细则,强化政策解读;推动经济发展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项目落地等信息;落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相关政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双招双引”和优化营商环境,公开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等信息,并公开其政策解读,政策咨询服务等相关内容。 |
公开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一)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二)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做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等。(三)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等相关工作信息。(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做好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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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政策集中规范公开和政策咨询服务信息。按照省规范性文件格式要求,在对应栏目发布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对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等信息。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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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及回应公开工作。政策解读质量效果。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解读的形式多样性。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的问题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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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应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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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20分) |
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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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 |
市级评估 |
根据202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成绩进行量化打分。每次评估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前1/4(含)的,不扣分;排名1/4至3/4(含)的,每次每家扣1分;其余的,每次每家扣2分。(注:得分并列的按前1名计分) |
省政务公开办评估(3分) |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反馈2022年度我市政务公开问题情况进行打分。反馈问题涉及单位每次每家扣1分,未在2周内整改完成的每次再扣1分。 |
|
市级通报及问题整改(6分) |
在202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通报中,被通报存在问题的每次每家扣0.5分,未在2周内整改完成的每次扣1分,未按时公开整改报告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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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 (3分) |
主要考评涉密涉敏信息上网情况。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或泄露个人隐私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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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信息报送(10分,仅考核市直部门) |
规范性 (6分) |
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测评市直有关部门重点领域栏目内容发布规范性。能较好发布所负责的重点领域栏目信息,信息发布质量较高的,此项不扣分;信息发布质量一般,以说明类信息为主的扣2分;信息发布质量较差,发布内容与栏目目录规范关系不大的扣4分;栏目长期不更新的,此项不得分。 |
时效性 (4分) |
重点领域栏目信息产生后报送及时性。重点领域栏目信息产生后每月能及时主动报送的,此项不扣分;栏目信息报送时效性一般或报送不及时的,视情扣1—2分;栏目长期不更新的,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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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
|
主要考评基层两化目录建设和内容更新发布情况、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2分);涉农补贴项目表及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公开情况(2分);规范性文件库建设情况(2分);基层政务公开行动提升情况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2分),创新做法和工作宣传情况(2分)等。 |
网上测评备注:
一、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根据考核评内容制定考评指标,得分按60%计入总成绩。
二、对不承担重点领域事项的市直单位考核时,“重点领域信息报送”版块按各重点领域单位平均得分赋分。
三、对因保密或年度内未产生有效信息的栏目测评时,能按季度规范发布说明类信息的,经核实后可得对应栏目总分值的60%(说明信息过于简单的额外扣除20%分值)。
四、无行政职权单位可不设置“行政权力运行”栏目,无“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的可不设置“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在考核时按照对应栏目的60%赋分。
附件2—1附件2—2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日常工作 |
国办抽查 |
8 |
各县区、各部门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被国办抽查通报为不合格的,此项不得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为不合格的,每次扣4分。 |
省政府办公厅季度抽查 |
6 |
1.各县区、各部门网站或政务新媒体被季度通报不合格的,每次每家扣4分;其他问题被通报的,每次每家扣2分。 |
|
全市监测 |
8 |
1.在全市月度监测中,政府网站单项否决或政务新媒体超2周未更新的,每次扣4分。 |
|
通报整改 |
6 |
1.在全市通报中,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务新媒体被通报为不合格的,每次每家扣2分;其他问题被通报的,每次每家扣1分。 |
|
考核评价 |
5 |
未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扣5分。 |
|
政府网站 |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10 |
1.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电子版未在规定时间报送的扣3分。 |
网站内容 |
6 |
1.政府网站首页栏目超2周未更新一次扣3分。 |
|
网民监督 |
4 |
1.对本年度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提交的留言未办结的,扣4分;超过3个工作日办结的,每发现一条,扣2分。 |
|
网站域名、名称、标识和网页标签 |
3 |
1.网站域名或网站名称不符合规范,扣1分。 |
|
融合发展和集约建设 |
3 |
1.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办事、互动、政务新媒体等未与县级融媒体平台对接并取得较好效果的,扣3分。 |
|
全面支持IPv6 |
2 |
不支持IPV6访问或未按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完成情况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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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内容安全 |
3 |
各县区、各部门对重要时期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与内容安全保障情况: |
|
政务
新媒体 |
排查整治 |
15 |
1.政务微博微信未入驻“安徽省人民政府网”政务双微大厅情况,微博未入驻,扣2分,微信未入驻,扣2分(对市直部门不检查该项指标)。 |
信息转载 |
10 |
根据工作安排,对需要各地、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转载的信息随机抽查10个,每发现一个未转载的,扣1分。 |
|
交流渠道 |
2 |
未开通政务微信互动交流渠道或限制政务微博评论的,扣2分。 |
|
互动交流 |
政务咨询 |
5 |
针对年度内简单常见问题咨询: |
留言公开 |
2 |
1.栏目未公开网民留言的,每发现一类扣1分。 |
|
调查征集 |
2 |
1.未开设征集调查类栏目,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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