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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低温寒潮天气采取的措施
答: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应对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低温寒潮天气应对工作。7月26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左龙连夜召开专题部署会,就各项防范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完善雨雪天气应对预案,做好人员、物资、设备等各项准备,全力做好雨雪冷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二是加强监测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应急管理、气象、农业农村、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等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加强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及时做好灾害性天气过程的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努力提高预报预警精度,尽可能延长预见期,为应对工作提供科学、有力支撑。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各种有效手段,及时准确向群众发布预测预警信息,确保重要天气、雨雪情、险情及时传递到基层、到户、到人,提前做好防灾避险准备。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联动,合理配置人力和运力,持续强化公路道路养护和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对团雾多发路段、易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隧道、桥梁的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发布实时路况信息,强化道路疏导和交通指挥,认真做好公路滞留车辆及其司乘人员的疏通、安置工作,确保安全畅通。
四是全面梳理排查,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加强对国省干道、桥梁隧道、旅游景区、建筑工地、车站等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监控和隐患排查整改,把各项防寒防冻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岗位和人员。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因恶劣天气发生安全事故。加强重点项目及重点工程建设的现场监管和管理,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及时撤离至安全场所并迅速抓好整改。
五是加强物资保障,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组织做好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物资的市场供应,加强物价监管,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及时开展灾害救助,针对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进一步加强保暖物资和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物资的保障力度,确保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做好救灾、救援所需各类物资的储备和保管,及时补充库存,确保抢险救援需要。保障水、电、气、油管网及通信网络的防冻防风工作,强化市场调度和故障抢修,加强电力线路的巡查维护,防止因覆冰造成线路损坏,一旦发生设备故障,确保抢修力量及时到位、迅速抢通,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确保城市管理正常运行。
六是加强技术指导,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加强对种植、畜牧、水产、渔业等方面技术指导,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一线帮助群众科学防灾,减少农业生产灾害损失。强化水利工程设施防御冰冻灾害工作,及早应对灾害天气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加强防冻保苗工作,对苗圃等重点区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增强苗木防寒抗冻能力,努力减少冻害程度,降低苗木损失。要做好灾情收集和评估,组织受灾群众生产自救帮扶,减少灾害性天气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
冬春救助有关政策
冬春生活救助主要是为因遭受自然灾害农作物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提供的基本生活救助,帮助其解决冬春困难时期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一)救助对象
按对象类别、困难类别、需求种类、数量,突出救助重点,实施分类救助,具体情况如下:
1.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重建或修缮的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2.因灾家庭成员死亡失踪、致伤致残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3.因灾造成农作物或经济作物严重损失,减产或绝收的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4.因灾造成家庭财产严重损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5.其他因灾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二)救助程序
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社会化发放的原则,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示救助对象名单及救助种类、数量,具体工作程序:
户报:受灾人员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或者由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
村评: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提名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类别、金额等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民主评议小组由村两委、驻村干部、小组长、中心户、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共同参与。
乡审:乡镇政府根据各村上报的需救助名单,进行分类、汇总,审核后将需救助台账、村委会评议记录、公示照片及审核结果上报县区应急管理局。
县定:县区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按照区应急管理局审批意见,及时通过金融机构社会化发放救助资金。
(三)重点救助对象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加强对受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户、低保户、监测户、军烈属、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防止因灾返贫。
问:自己是一个今年的受灾户,怎么申请救助?
答:冬春救助工作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程序开展救助。如果你在今年汛期确实因农作物受灾,家庭损失严重,造成今年冬季或明年春季生活存在困难,你可以向村委会写出救助申请,村委会把今年全村需要救助的受灾户的申请集中起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逐户评议,评议的结果公示7天,没有疑义的,村委会把需要救助的名单上报乡镇应急办,由乡镇应急办抽调政府相关人员,对各村上报的需救助人员名单,逐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公示7天,然后上报到县区应急局,由县区应急局汇总全县需救助人员名单报市应急局,然后由市应急局向省应急厅、财政厅写资金救助申请报告,经省级部门审批后。到春节前,会通过“一卡通”发到受灾需救助农户手中。
问:近期全国火灾、燃气等事故多发,当前正值岁末年初,也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阶段,请问下一步针对事故预防,尤其是燃气、消防火灾、道路交通等将采取哪些措施,开展哪些工作?
答:感谢这位听众朋友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截止到11月27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3.8%和25%。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尤其是市内外的事故教训,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我市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和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定的安全生产七项职责,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高危行业企业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等。
二是狠抓规章制度执行。重点抓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建立一线岗位操作人员违规违章档案;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等。
三是狠抓常态化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主要针对“五个常态化”开展工作。抓领导干部带队排查安全隐患常态化,每月应当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带队开展1次隐患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与企业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常态化,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执法要求;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常态化,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领域常态化治理等。
四是抓实重点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
1.消防安全领域:针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特点,深刻吸取河南安阳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大检查,小火亡人专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整治、独居和空巢老人消防安全整治,将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危化企业、仓储物流等行业,聚焦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生命通道不畅通、电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违规存放、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消防教育培训不深入等方面问题,全面深入排查消防风险隐患。
2.道路交通领域:突出防范应对团雾等恶劣极端天气突发频发等风险隐患,提前预警、高效应对,果断采取高速限行、警车开道等措施,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加大“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和黑头处、旅游包车从事客运、异地发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3.建筑施工领域: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行动、质量安全“两扫、两铁”行动,确保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4.城镇燃气领域: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集中整治燃气经营、燃气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具生产销售等方面的问题,尤其针对岁末年初,加大对走村串户、非法倒装、非法充装等燃气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药材烘烤、小手工和小作坊、餐饮场所以及工业企业用气安全的排查和整治,严防燃气事故发生。
5.城乡自建房领域:继续深入排查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落实自建房问题隐患整治措施,实行分类处置,销号闭环。
针对以上工作的落实,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暗访督办。市级已成立5个暗访督查组,对上述工作落实,进行全面督查暗访,暗访情况,将及时下发通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将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考核巡查,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等情况,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鼓励举报,实施全民监督。鼓励群众职工、社会团体,根据《安徽省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365bet开户官网_365bet体育网站_Bet—288365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365bet开户官网_365bet体育网站_Bet—288365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的规定,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投诉限期办理。
我们的举报方式有:
1.举报平台:通过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我要举报”栏目,登录“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
2.通过市长热线12345,或者安全生产12350举报
3.也可以通过我们的值班电话5891234进行举报。
问;我市针对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出台了《365bet开户官网_365bet体育网站_Bet—288365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能否简单介绍一下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
答:吹哨人制度,是为进一步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主动举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举报给予奖励和严格保护,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应急管理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和《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的
一、“吹哨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对其所在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者。
二、举报方式。“吹哨人”可以通过12345(12350)热线、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吹哨人”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尊重“吹哨人”对真实身份的隐匿。对匿名“吹哨人”,其在举报的同时需要提供能够辨识其身份的信息作为身份代码,并约定举报处理结果和履行奖励的告知方式。
三、奖励。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重奖,是发挥社会力量举报监督查处安全隐患的重要方法途径,是安全生产一项基础工作,是强化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我市关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有关规定对吹哨人进行奖励。最高可以奖励50万元【举报瞒报或者谎报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的,每查实瞒报或者谎报遇难1人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四是实行“吹哨人”信息泄露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承担“吹哨人”举报接办、核查、奖励等岗位职责的人员泄露“吹哨人”信息的行为,实行信息泄露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泄露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追责。
涉及危险化学品有关问题
(一)新建加油站安全生产有何规定?
答:新建加油站要经发改委备案、符合商务局专项规划布点、符合用地和规划,并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45号令规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履行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手续,也就是通常说的安全生产“三同时”,最后通过安全验收评价后,可向我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一系列申请均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拨打0558-5555267线下与我们沟通。
(二)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答: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55号令第九条规定,需向我局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5.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3.安全评价报告。
(三)关于有关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有什么新的规定?
1.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2022年10月13日,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十部委发布公告,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2023年1月1日起“1674柴油”将作为危险化学品管理。
2.《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有关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相关事项的通知》(皖应急函〔2022〕527号),对我省有关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了明确:一是停止对不带储存设施的成品油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不再受理新的不怠储存设施的成品油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申请。对原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受理延期换证申请。二是2023年1月1日起,对涉及带柴油储存设施的成品油企业,此前已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柴油(闭杯闪点≤60℃)”的,直接办理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经营范围中“柴油(闭杯闪点≤60℃)”变更为“柴油”;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未载入柴油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价后方可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许可范围增加入柴油。此前储存柴油但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价后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目前我市正在对加油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下一步在我局将会同市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就做好我市储存柴油但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企业,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进行会商。
(四)关于醇基燃料安全问题?
答:9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一餐厅发生爆炸燃烧事故,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分别印发通报(知),要求各地加强醇基燃料的安全规范管理。从我市看,仍然存在非法经营和运输醇基燃料现象,尤其是餐饮场所使用醇基燃料,部分产品来源不明、无检测报告,安全隐患突出。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安全事故发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向合法的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应当将醇基燃料储存在满足安全条件、具备合法资质的专用仓储(库)内,存储方式或者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严禁委托未取得相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运输醇基燃料;严禁从事车用醇基燃料加注行为。
使用企业。应当向生产、经营企业购买,签订安全供应合同,索取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证照资料;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进货量、进货单位名称、许可证号及运输车辆车牌号、资质证号等相关情况登记台帐;应当在符合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器材等标准规范的使用场所,通过专用灶具使用醇基燃料;醇基燃料储存容器、燃烧器、输送管线、阀门等产品应当经市场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醇基燃料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燃料管道应当设置事故切断阀;储罐不得安放在建筑内或设置在建筑屋顶。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醇基燃料是以醇类(甲醇、乙醇、丁醇)为主体,添加添加剂和辅料之后构成的一种新型燃料,且质量比(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以液体或固体的形式存在,闪点低,挥发腐蚀性高,容易着火,安全性较差,且醇基燃料泄漏后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其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隐患突出。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规定,对于闪点小于60℃的醇基液体燃料,或醇总含量不低于70%的醇基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第2828项(61)。) 危险化学品目录>
(五)《安全合格证》如何办理?
答: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安全合格证》方可任职,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第44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主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然后通过我局组织的考核合格,由我局颁发《安全合格证》,其他人员应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安全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六)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需要报送什么材料?
答:按照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2.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3.应急预案电子文档;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七)企业的应急预案演练应该多长时间进行一次?
答:按照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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