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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14日市消防救援支队上线实录

        发布时间:2022-11-14 15:05:26 来源:亳州晚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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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冬季就要到了,市民们要注意哪些火灾预防措施?

        答复:从季节特点来讲,冬季是各类火灾事故的易发、高发期。这个阶段,节日也非常多,因此,市民要时刻绷紧神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1)家庭生活中,应做到时常检查电线线路,特别是使用年数较长的线路,要经常检查,发现电源线有破损时,要及时更换。(2)使用电热器具时,尽可能做到通电时都有人看守,避免电热器具在长时间通电情况下产生高温,烤燃附近的可燃物,或自身发热温度过高一起燃烧。(3)冬季天干物燥,不要在极度疲乏的情形下躺在沙发或床上吸烟,乱扔烟头或随手将烟头扔出窗外。(4)使用煤气、液化气时,做到点火后不离人,煤气灶旁切勿存放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和木柴、纸盒等可燃物;严禁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不用时一定要关闭气源。

        2、冬季是火灾易发高发期,一旦家里发生火灾该如何处置自救?

        答复:(1)当房间内起火,且门已被火封锁,室内人员不能顺利疏散时,可另寻其他通道。如通过阳台或走廊转移到相邻未起火的房间,再利用这个房间通道疏散。(2)当某一楼层的某一部位起火,且火势已经开始发展时,应注意听广播通知,了解着火的楼层,以及安全疏散的路线、方法等。不要一听有火警就惊慌失措盲目行动,迅速认清目前的情况,选择正确的逃生方法,如果门窗打不开无法逃离压低身体,在火灾现场,烟雾是从下往上蔓延,逃离时一定要压低身体,猫腰沿着通道向低层逃离。如果被困在现场无法逃离时,一定要找一个有窗户、有水、没有防盗网的房间,以便消防员救援。(3)如果晚上发现发生火灾,首先应该用手背去接触房门,试一试房门是否已变热,如果是热的,门不能打开,否则烟和火就会冲进卧室;如果房门不热,火势可能还不大,通过正常的途径逃离房间是可能的。离开房间后,一定要随手关好身后的门,以防火势蔓延。如在楼梯间或过道上遇到浓烟要马上停下来,千万不要试图从烟火里冲出,也不要躲藏到顶楼或壁橱等地方,应选择别人易发现的地方,向消防队员求救。(4)用湿毛巾捂住自己的口鼻。火灾现场烟雾巨大,致人死亡的往往不是火,而是烟雾。所以面对火灾,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是防止有毒气体吸入的重要措施,多叠几层,效果会更好。在充满烟雾的房间和走廊内,在离地板近的地方,烟雾相对少,逃离时最好弯腰使头部尽量接近地板,必要时应匍匐前进。(5)如果处于楼层较低(三层以下)的被困位置,当大火危及生命又无其他方法自救时,可将室内席梦思、被子等软物抛到楼底,从窗口跳至软物上逃生。

        3、最近发现我们市场消防设施有部分都坏了,有的消防栓里面还没有水带,也没见物业去维修更换,该怎么解决?


        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于以上反映的问题,我们也一直在持续排查,秉承“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原则,督促隐患的相关责任主体(包括产权单位、租赁使用单位以及物业管理单位)切实落实隐患整改的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隐患,要制定针对性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限期整改到位,同时督促辖区大队加大监管力度,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持续跟踪、指导。

        4、小区里面高层上面有个消防水箱,它有水没水我们作为居民怎么能看到?

        答复:消防水箱它是作为这个火灾前期来补充整个消防管网里面用水的一个补充措施。查知这个水箱有没有水它有几种方式:第一种方式就是水箱的旁边会有一个液位管,是能够实时就可以直接肉眼看到这个水位的高度,可以判定它里面有没有水,一个格子是一吨。第二种方式就是仪器。可以到那个消防控制室,里面有这个消防水箱的显示盒,是能够看到它的液(面)位(置)的。就针对全市高层住宅小区的无水问题,支队会同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也开展了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室内消火栓无水问题,同时也对高层住宅小区存在的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其他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缺失等问题进行整治,紧抓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严格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5、我是小区住户,发现小区内消防通道被占用,经常停满了车,这种情况由谁来管?

        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有上述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占用消防通道是违法行为,有三个解决途径:一是向物业反映,没有物业的小区,则由小区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协商确定维护管理办法。物业或居委会应当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二是向该辖区的派出所和辖区大队反映。三是拨打“12345”市长热线反映。在这里,也提醒广大市民和物业管理单位,不要因为图一时之便,随意停车或占用消防通道划线停车,影响生命通道的畅通。

        6、我们小区的灭火器很随意的放在了楼道里,也没有悬挂,而且非常的旧。我想通过节目问一下这样的灭火器它有保质期吗?时间长了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答复:消防器材的设置配置都是有规范要求的,灭火器我们一般要求住宅小区有三公斤以上的两个为一组,然后规范的放置在灭火器箱里面。要看灭火器是否有效:(1)要查看灭火器的一个材料证明,看它是否是合格的消防产品。(2)查看灭火器的外观,看它是否破损。(3)查看灭火器的生产日期和检查日期,这些都是在灭火器的气瓶上都是有印制的。(4)查看灭火器上的压力表,看压力是否充足。压力表表盘上分为三色,绿色指针在绿色区域说明压力是够的,在黄色区域勉强也可以用,但是要进行一个充装了,在红色区域就代表用不了、报废了。(5)看灭火器型号是否符合该场所扑救性能。

        7、电动车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有哪些方面?

        答复:常见的电动车火灾原因主要有四点:(1)电气安全保护装置不能发挥作用。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车在在生产过程中不安装短路保护装置或者即使安装了短路保护装置,也未接入到线路中或维修过程中被擅自拆卸,导致使用中的大部分电动车不具备短路保护功能。(2)充电器、充电电池产品不合格。一个合格的充电器应当具备智能多段充电模式,有欠压、过流保护电路,并与电动车的电池相匹配。而不合格的充电器,在充电电池充满后,由于不具备智能充电功能,不能进入浮充阶段,而继续对充电电池进行大电流充电,导致充电电池高温,容易引起线路起火或电池发热爆炸。(3)生产装配线路布置不规范。部分电动车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按要求选用合适线径线路,线路接插件不具备防水、防潮等功能,随意挑选线路,并且不设置保护装置,加之不合理的装配工艺,致使主电源线长期处于损伤状态,一旦有高电压或大电流通过,极易与其它配件产生打火,发热,引发火灾。再加之,由于电动车长时间使用,导致电动车配电线路出现磨损或者线路的保护层磨损导致电线短路引发火灾。而在生产过程中未按要求安装必要的保护装置等设备,无法有效的预防线路故障导致火灾的发生。(4)充电时线路安装问题多。在对电动车进行充电时,电气线路私拉乱扯,选型不正确,选用导线线径过小,未安装短路保护装置等造成充电线路发热引起火灾。由于电动车停放位置和发生火灾时段相对特殊,(数据显示,大部分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夜晚八点到次日凌晨五点),电动车起火往往会引发较大范围的火灾,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做好电动车充电安全工作尤为重要。

        8、生活中如何预防电动车火灾的发生?

        答复:(1)定期检查电动车、定期更换电瓶,电动车长时间使用后,线路容易老化,建议每半年至一年到维修点做一次检查。根据有关技术标准,电动车普通电瓶的使用年限为1.5~2.5年,建议定期更换电瓶。(2)规范集中停放电动车,不得在小区单元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自动车。(3)专电专用、专位专充,切勿同时多充。部分用户没有专用的电动车充电处,故将电动车存放在楼梯间、走道或是推入室内充电。一旦电动车发生火灾,火焰和浓烟会在短时间内弥漫建筑的安全出口、逃生通道,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事故。多辆电动车同时充电时,会导致电压不稳,易引发安全事故;另外,私拉电线充电也会埋下安全隐患。

        9、我住在一老小区,也没有物业,有个别住户就把电瓶车停在楼道充电,多次与他们沟通无效,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答复:近年来电动车已经成为群众出行的一个重要交通工具,但是与此同时产品质量问题、违规停放充电的不规范行为、群众的安全意识不强等等因素,都使电动车火灾呈多发、高发的态势。由于电动自行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着火,会迅速燃烧且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居民如果发现飞线充电或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应要立即进行制止并及时通知小区物业。像刚才这位市民所说他们小区是没有物业的,老旧小区就可以拨打“12345”市长热线进行举报投诉。2021年8月1日起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0、关于燃气使用,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复:(1)购买选用合格的燃气灶、胶管、气瓶、调压阀等,使用带熄火保护功能的灶具。(2)不擅自改动、改装燃气管线、灶具等设施,更换气瓶要与管线连接牢靠,并检查是否漏气。(3)不包裹燃气表、热水器等燃气设施及附属管道,不在燃气设施上捆绑、悬挂物品,以免影响密封效果。(4)使用燃气的房间应打开门窗保持通风,做饭、烧水时要有人照看,避免汤水沸溢造成火灭漏气。(5)使用完燃气后,应关闭气瓶阀门、管道与软管连接阀门和灶具开关。(6)应经常检查厨房燃气胶管是否有老化、松脱现象,发现异常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7)发现燃气泄漏时,要迅速关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不触动电器开关,不使用打火机等明火进行燃气泄漏检查。(8)建议安装燃气自动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事故。(9)遇到任何燃气安全事故,要迅速远离危险位置,联系燃气公司和物业,严重的拨打“119”电话报警求助。从7月下旬至10月底,我市开展了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重点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4个环节,围绕多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下一步,消防救援机构将继续联合有关行业部门,通过联合检查、广泛宣传等措施,进一步排查整改燃气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提升广大群众使用燃气的安全意识,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同时也请市民朋友们积极监督,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11、小区消火栓无水,属于哪个部门管理,怎么解决?法律上怎么处理?

        答复:首先,小区作为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是由业主共同负责的,小区应该都有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那物业企业应该对管理企业提供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那么消火栓没有水,物业就没有尽到这个义务。第二,我们建议,小区的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要督促物业单位履行管理职责,出现消火栓没水这个现象,也可能是多方面原因,可能是设施老化等,如果是老旧小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修。第三,物业单位如果不履行职责,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映,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履行消防安全服务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12、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是消防部门组织的?推销的消防产品能不能买?

        答复:首先要说明的是,我们消防部门也会经常深入社会单位开展培训,但我们消防部门培训从来不推销任何消防产品。刚才这位听众所说的,应该是一些消防公司的商业推销行为。他们经常以开展消防培训讲座的名义来推销高价消防产品器材,在这里要特别提醒市民群众,首先可以从授课人员的服装和证件来辨别,自从2018年消防部门改革转制后,换上了“火焰蓝”制服,工作证件也有所变化。如果在“消防安全培训”或者“执法检查”中有遇到:要求购买消防器材、推荐使用某品牌消防产品或者购买服务等消费行为,可以联系110报警。如若接到消防安全培训的电话、短信或遇到“执法检查”等情况,自己无法辨别,也可以主动联系辖区消防部门核实。

        13、乘坐电梯时被困,我们最好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答复:电梯是高层建筑中重要的运载工具,一旦出现困人、起火、停运、坠落等故障,易造成人员恐慌,甚至危及人身安全。电梯事故应急要点包括以下几项:(1)速度异常,弯腿前倾。当电梯运行速度不正常时,应两腿微微弯曲,上身向前强扒门。电梯突然停运,受困人员不要强行扒门出梯,以防电梯突然开动,危及人身安全。(3)电梯进水,开到顶层。运行中的电梯发生进水时,应将电梯开到顶层,并通知维修人员。(4)乘梯起火,就近停靠。乘电梯时发生火灾,应立即在就近楼层停靠,并迅速利用消防通道逃生。(5)被困电梯,及时呼救。被困电梯内,应保持镇定,用电梯内的警铃、对讲机或手机呼救。(6)无人回应,镇定第一。若无人回应,应保持镇定,可间歇性地呼叫或用手、鞋子拍打电梯门。要注意保持体力,等待营救。(7)电梯下坠,立即下蹲。发生电梯失控、快速坠落,应采用下蹲动作,以减轻对人体的伤害。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教育小孩不要在电梯内玩耍,老弱病残孕乘电梯应有人陪伴。

        14、哪些物质发生火灾不能用水扑救?

        答复:(1)遇水燃烧物质火灾不能用水扑救。(2)不能用水冲土熔化的铁水、钢水。(3)可燃粉尘(面粉、铝粉、糖粉、煤粉等)沉积处火灾。(4)带电高压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火灾。(5)贮存大量浓硫酸、浓硝酸、浓盐酸等场所的火灾。(6)轻于水且不溶于水的可想液体火灾不能用直流水扑救。(7)高温生产装置、设备火灾不宜用直流水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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