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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身份 公民 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地** 工作单位 东********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0********
        电子邮箱 406******** 邮政编码 116********
        联系电话 130******** 传真 130********
        联系地址 东********
        申请日期 2023-01-17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年各年度的地级市全市和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一般债务余额、专项债务余额、新增债券(分列一般和专项)、置换债券(再融资债券、分列一般和专项)数据。
        所需信息的用途 学术研究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是否办理 已办理 回复部门 市财政局
        回复类型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3-01-30 14:56:00
        回复内容 您好,本机关于2022年1月17日收到您(你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2015-2021年各年度的地级市全市和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一般债务余额、专项债务余额、新增债券(分列一般和专项)、置换债券(再融资债券、分列一般和专项)数据。现答复如下: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的规定,现已将您申请公开的信息提供到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