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贯彻实施国家、省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和政策;拟订市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改革计划、方案和管理办法;落实国家、省价格调控和价格干预工作,落实市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工作制度;加强价格监测,预测市场价格走势,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加强我市价格宏观调控和通胀预期管理,承担市场调控管理的相关职能;协调处理有关价格事宜。
负责人:张迎飞
办公地点:市行政中心5楼5006室
联系电话:0558-5555260
电子邮箱:ahbzfgw@126.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