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广德市、宿松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交通强省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稳妥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确保我省“十四五”交通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结合《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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