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2〕4号)精神,印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指引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0〕341号)、《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应急办〔2022〕17号),深入推进2022年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层“两化”水平明显提升。巢湖市、宁国市、金安区、博望区立足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两化”建设,取得了显着工作成效,具备典型示范条件,现将经验做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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