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限要求
1
完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市教育局
2022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
严格县中教师队伍管理,完善省、市、县分级培训制度。
市人社局
3
贯彻落实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
4
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督促各地制定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完成县中标准化建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待国家标准修订后开展
5
推进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025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6
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
市财政局
2023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7
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大规模学校压减实施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8
科学核定公办普通高中培养成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
9
落实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10
支持县中及时补充教师,完善县中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1
合理保障县中学校建设用地需求。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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