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1.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 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国发〔2013〕47号);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9号)第2条;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
5.《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
6.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4〕85号)。
二、申报对象
在市直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或名称预核准的工业企业。
三、申报条件
1.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不属于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国发〔2013〕47号)和《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皖政〔2014〕28号)内的工业投资或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2.企业投资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的项目。
四、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备案请示文件;
2.项目备案申请报告(编写提纲参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发改投资〔2007〕1169号));
3.《365bet开户官网_365bet体育网站_Bet—288365工业投资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申请表》;
4.《365bet开户官网_365bet体育网站_Bet—288365工业投资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及技术清单》;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
6.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7.属新上工业投资项目的填报工业项目备案相关表格,属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填报有关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相关表格。
五、法定程序
1.申请:企业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由市经信委投资规划科受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的材料。
3.审查:市经信委投资规划科对申请材料进行产业政策符合条件审查,并提出办理意见,报市经委领导审核。
4.审批:市经信委召开会议研究通过,并经分管领导签批。
5.备案:对符合法定条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的项目予以备案,发放同意项目备案文件和备案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的项目,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六、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8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事地点
市行政中心市政府5050室
九、联系方式
咨询、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