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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利自然资规告字〔2022〕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经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起始价 增价幅度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GT[2021] 57号 |
江集镇车辙沟西侧、蒙太路北侧 |
12.56 |
商住 |
≤1.2 |
≤30% |
≥30% |
商业40 住宅70 |
880 |
880 10 |
|
GT[2021] 58号 |
江集镇车辙沟西侧、蒙太路南侧 |
15.4 |
商住 |
≤1.2 |
≤30% |
≥30% |
商业40 住宅70 |
1080 |
1080 10 |
|
GT[2022]32号 |
西潘楼镇 火车站东侧 |
34.54 |
物流 仓储 |
≥0.6 |
≥30% |
≤15% |
50 |
336 |
336 10 |
|
[特别提示]:
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1月10日17时前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2年11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下午15时。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我局安排专人陪同有意竞买者前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GT[2021]57号地块、GT[2021]58号地块需统一竞买,不接受单宗土地竞买申请。在不突破地块容积率的前提下,允许GT[2021]57号地块、GT[2021]58号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综合平衡。
(三)GT[2022]32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规划建设。
(四)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五)竞买人若为利辛县境外企业,竞得该地块后竞得人必须单独出资在利辛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由该子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本次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8—8803252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3400188770805300629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10063336561001000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辛县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182712160230
开户行:中国银行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12770001040010320
开户行:农业银行利辛县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1318322829000044393
开户行:工商银行利辛支行
2022年10月21日